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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本参考链接:https://lab.henu.edu.cn/info/1159/6992.htm 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2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和《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方案》,结合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首次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8日0:00 — 4月9日8:00。 请有意调剂我单位的考生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及接收调剂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拟调剂专业及分数要求
三、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物理学(0702)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物理学(0702)一级学科的调剂考生; 化学(0703)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学科化学(0703)的调剂考生,仅接收少量有机化学(070303)的调剂考生; 光电信息工程(085408)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光电信息工程(085408)的调剂考生; 材料与化工(0856)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等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 7.报考科目要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考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的认定:(1)科目代码和名称完全相同;(2)试题难度较大的统一命题科目调剂至试题难度较小的统一命题科目可视为相同。比如英语一可以调剂至英语二,反之不允许;数学一可以调剂至数学二、数学三,反之不允许;(3)初试统考科目可以覆盖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可视为相同,如考3门统考的专业可以调剂到考2门统考专业,反之不允许。 考生初试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调剂 0856 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考生优先从与本专业相同学科(0856 材料与化工)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若本专业相同学科的调剂生源不足,则从相近学科专业(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的考生中,依初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2.物理学、化学从第一志愿报考物理学、化学专业 A 类等级学科(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为准 https://www.cdgdc.edu.cn/dslxkpgjggb/) 的考生中,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中国科学院大学的学科视为A类学科。 光电信息工程参考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的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材料与化工参考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的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化学工程与技术参考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的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 若A类等级学科的调剂生源不足,则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B、B-、C+、C、C-学科及其他等级(以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公布为准https://www.cdgdc.edu.cn/dslxkpgjggb/)的考生中,依次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五、接收调剂程序 1.河南大学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院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2.拟调剂名单经河南大学研究生院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4.通过复试后我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 com.cn”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5.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六、调剂复试通知 1.复试时间:“以研招网调剂复试通知为准。” 2.复试方式: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七、调剂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物理学、化学、光电信息工程、材料与化工专业研究生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测试、外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各项均采用百分制评分,其 权重占比分别为 20%、10% 和 70%。单项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入复试总成绩。 2.复试方式: (1)专业知识测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物理学专业知识测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学》;化学专业知识测试科目分为《无机化学》、《物理化学》、《分析化学》;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知识测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学》;材料与化工专业知识测试科目为《纳米科学与纳米技术》。 (2)外语测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面试:考生随机抽题,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4)同等学力加试:设置两门课程,依据 2025 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的科目”内容。加试方式为笔试(成绩均以百分计,加试仅为同等学力考生设置,非同等学力不用加试;同等学力加试为资格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成绩构成及排名 调剂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 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40%,复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 40% + [专业知识测试成绩× 20% + 外语成绩 × 10% + 面试成绩 ×70%] × 60%;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院按一级学科招生和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计算考生成绩,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九、资格审查、复试流程、拟录取工作 依据《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实施。 十、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要求,在本学院网站、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研究生复试期间各项信息。调剂复试名单、复试成绩 ,在本学院网站另行公示。 2.监督。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的所有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的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3.申诉及复议。研究生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束后 7 天内提出投诉和申诉,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复试咨询电话:0371-22687369 (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科研办公室) 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邮箱:zsgl@vip.henu.edu.cn
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调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25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