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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河南大学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本参考链接:https://lab.henu.edu.cn/info/1159/6912.htm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依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统一部署和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2025年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服务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 “资格审核小组”具体负责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 3. “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本小组复试的顺利进行; 4. “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及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等事宜; 5. “复试服务小组”具体负责硬件采购,考场组织和复试后勤保障工作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具体内容 (一)复试分数线 2025年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执行如下标准: (二)复试名单 见附件1.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三)具体内容 依据《河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通知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已通知到本人,不再发放纸质通知书。 2、报到时间 复试时间:3月31日-4月1日,来我校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均要按时报到。请附件1表格中的同学于3月31 日 09:00-11:30 到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16 室提交材料。 乘车路线:开封火车站、中心汽车站乘35路到新河大北门站下车;宋城路站乘 33 路或 55 路到新河大北门站下车;开封北站乘35路、21路到新河大北门站下车。 3、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准备下列材料,并于资格审查现场提交给工作人员,包括: ①本人亲笔签名的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 ③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保留复印件交学院留存备查; ④学历学位证明(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及学位证); ⑤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交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其他补充或证明材料。 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需在4月1日17:00前将个人手持身份证(姓名面)照片及上述 1-6 项材料整理成一个 PDF 文件发送至tzgnykb@henu.edu.cn.文件命名格式:“专业+姓名+准考证号”,邮件主题名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 说明:学位证、毕业证丢失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四、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笔试、外语测试、专业知识及面试等. 1、专业笔试 时间:3月31日14:30-16:30 地点:学院负一楼 2、外语测试 考试内容:外语交流、口语表达(计入复试成绩,占复试分数的10%);外语复查考试由学院组织,考核的方式为口语交流,外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的10%. 时间:4月1日8:30-17:30 地点:见学院公告栏 2、专业知识及面试 包括专业知识问答、专业面试, 时间:4月1日 8:30-17:30 地点:见学院公告栏 3、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所占比重为 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50% +[专业复试成绩 x90% + 外语成绩 x10%]x50%: 复试成绩以百分计,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低于60分,不子录取学院按-级学科招生和录取. 五、成绩公示与拟录取 复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计算考生成绩,按录取规则以总成绩降序排列,如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之和从商分到低分排列。考生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10 日并提出拟录取建议。 考生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体检报告,体检报告由学院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子录取。 六、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实名制书面报告至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3、招生录取工作电话:0371-22687369;邮箱:tzgnykb@henu.edu.cn;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按照学校要求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 6、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河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招生政策为准,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招录政策相冲突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组 202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