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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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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

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二轮)

文本参考链接:https://lab.henu.edu.cn/info/1159/6972.htm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好我院2025年全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过程的具体实施。

组织成立本单位“考生资格核查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和“监督小组”,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能够胜任复试任务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学院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核;“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以及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等事宜。

我院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三、申请条件

硕博连读:符合《河南大学招收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校发[2025]20号)中“申请条件”的要求,见附件1

申请考核:申请条件按照《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发[2025]21号)要求,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申请者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2.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外获硕士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 CET6 425 ;

(2) IELTS 5.5;

(3) TOEFL 90;

(4) WSK(PETS-5)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5)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6)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共同一作)身份发表过英文专业学术论文;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的成果可认定为学生成果;

(7)外语为英语之外的其他语种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其水平由学院考核小组审定。

4.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见附件3.

四、报名

()网上报名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同期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网上报名时间:202543-13日。

()材料寄送

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考生须同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考生纸质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办公室318(投寄材料只可通过EMS)刘老师收,联系电话:0371-22687375/22687369,邮编:475004,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5416日,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tzgnykb@henu.edu.cn,截止时间: 2025416.电子材料须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以考生姓名命名。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并对照下表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取消报名及考试资格。所有材料不予退还,请注意留好备份。


 

1申请-考核考生需寄送纸质报考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备注

1

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考生填写《河南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并打印、签字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网上申请报名系统打印

3

考生个人陈述书

相关学术背景、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

4

专家推荐书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密封处需专家签名

5

培养单位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6

培养单位要求的科研成果(论文、项目等)材料复印件


7

身份证复印件

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8

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往届生提供(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硕士生证明)

9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10

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1

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需加盖培养/档案单位公章

12

硕士学位论文

应届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13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国(境)以外地区获得学历学位人员提供

14

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

相关栏目必须签字盖章

15

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16

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17

考生体检表(或体检合格证明)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三个月内)体检表(合格证明)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的纸质材料: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信;全脱产攻读博士研究生承诺书;河南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五、资格审核

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根据本单位制定的申请条件审核考生的申请资格,确定能否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工作一般应在材料寄送截止后一周内完成(接收报考材料的过程伴随着资格审核),及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内容

依据《河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校发〔202521号)第八条综合考核内容,设计初试(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等)、面试(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专业技能/科研潜力等)相结合。

初试:满分为 100分,60分为合格,权重50%;

面试(PPT 汇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权重50%

PPT 汇报及问答环节中,考生需要准备 15 分钟左右的 PPT 报告,主要介绍本人硕士期间所从事的科研工作,最近系统开展的科研工作情况,结合所报考导师科研工作简要规划下一步的工作;考生汇报结束后,专家小组对每位考生进行15分钟左右的提问,主要考察考生学习基础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博士生的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外国语的阅读、听力和口语测试,考生的学习和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沟通能力、人生观和价值观等。

2、综合考核时间、地点

考核时间:待定

考核地点:河南大学金明校区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216 (待定)

3、综合考核成绮构成

综合考核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个人基础知识(本学科、报考导师研究方向为主)、个人工作能力(以考生上一阶段学习、科研成果为主). 综合考核中任-科目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不子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排序规则:按照考生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名。

七、拟录取

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八、其他                                                                                                                  

1、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提交实名制书面报告至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按照学校要求公布;

4、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河南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相关规定执行。本方案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相关招生政策为准,本方案如与国家有关招录政策相冲突时,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纳米科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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